各設區(qū)市教育局,有關項目實施縣(區(qū)),各項目承辦單位:
按照教育部財政部有關文件通知精神和《陜西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21年“國培計劃”—陜西省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培訓項目實施工作的通知》(陜教師辦〔2021〕22號)的有關要求,為進一步總結2021年我省“國培計劃”項目實施工作,做好項目績效考評,現(xiàn)就報送2021年“國培計劃”陜西省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培訓項目總結材料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材料報送
1.項目縣區(qū)總結材料報送
各有關項目縣(區(qū))教育行政部門要認真梳理總結本地區(qū)在學員遴選方面的經驗和舉措,生成性資源在本地區(qū)的推廣應用等項目實施情況,撰寫自評報告,整理培訓資源,并按照《項目縣區(qū)總結材料清單》(見附件1,主要為績效自評報告和工作U盤),報送總結材料。
2.項目承辦單位總結材料報送
已完成項目的各承辦單位要認真梳理總結本單位在培訓方案制定、過程管理、后勤保障、訓后跟蹤指導、成果生成等方面的典型經驗和創(chuàng)新做法,撰寫自評報告,整理培訓資源,并按照《項目承辦單位總結材料清單》(見附件2,主要為績效自評報告和工作U盤),分項目報送總結材料。
二、報送要求
1.請各項目縣(區(qū))和已完成項目的承擔單位將績效自評報告紙質版(一式兩份,只接受郵政郵寄)和培訓工作U盤,于7月11日前一并寄送至省國培項目執(zhí)行辦公室。
2.跨年度項目按照要求提交已完成部分的績效評估材料。
3.其他未完成的項目請盡快啟動執(zhí)行。原則上完成時間不晚于6月30日,并在項目完成后的15天內按照本通知要求提交相關材料。有特殊情況未能按期執(zhí)行的,須向國培執(zhí)行辦公室提交申請。
4.請各項目執(zhí)行單位高度重視,認真總結,注重凝練。省廳將對本次提交材料進行評審考核,考核結果將作為新年度項目分配的重要依據。
項目執(zhí)行辦公室(陜西師范大學)
聯(lián) 系 人:原靜 沈善良
電 話:029-85319610 85319067
地 址:陜西師范大學(西安市長安區(qū)西長安街620號)
陜西省“國培計劃”項目執(zhí)行辦公室
2022年6月23日